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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双桥区法院打击拒执违法犯罪取得成效

2018-11-28    来源:中国网生活    

为有效破解执行难题,2016年以来,承德市双桥区法院“打”字当头,以重点打击拒执犯罪为突破口,更新理念、强化措施、上下联动、内外结合,通过公诉、自诉两条渠道,共移送公安机关追究拒执罪64人次,法院宣判10件13人,带动了一批重大疑难案件的执结,有效提升了司法公信和司法权威。

与公安检察部门建立完善“协查、临接”机制。开展集中惩治拒执罪专项行动,与公安、检察机关密切配合,建立和落实协同打击机制,保持打击拒执罪的高压态势。不断强化证据意识,注重收集,固定拒执犯罪证据;将公诉与自诉相结合,互为补充,灵活运用,全方位打击拒执犯罪;充分发挥刑罚作为最严厉的惩罚措施,在教育被执行人及社会公众,促进当事人主动履行生效裁判、构建社会诚信体系等方面不可替代的作用。

强化协调联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制定《双桥区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落实执行联动机制若干问题的意见》,由区委政法委牵头,召开区纪委、区委组织部等14个单位参加的机制联动机制工作会议,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形成了区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社会各界协作配合的执行工作新格局;按行政管理体制,双桥区的不动产交易登记、住房公积金管理、国土、交通安全管理和人民银行的管理职能直接由市级行使,为实现上述职能部门与区法院执行工作的协调联动,区法院主动作为,积极沟通,赢得了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各单位均设立了法院业务办理窗口或指定具体的业务办理部门,保证了及时有效查询,建立了协调联动的良性工作关系,凝聚了合力,收到了良好的执行效果。

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充分发挥刑罚的惩罚、教育、预防功能。对于拒执犯罪情节严重,刑事追究程序已经启动后被执行人仍然抗拒执行,态度恶劣的,坚决依法严惩;对于犯罪情节较轻,被执行人能及时悔悟并积极履行的,依法给予宽大处理,判处缓刑甚至免于刑事处罚。通过区别对待,引导当事人作出正确的选择,积极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

定期公布拒执罪典型案例,在全社会营造惩治拒执罪的强大舆论氛围。通过各种形式对打击拒执罪成果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宣传,有效扩大了惩处拒执犯罪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近三年来,共明示告知6400余人次,限制高消费令2719人次,纳入失信被执行人1332人次(其中法人单位299个),司法拘留195人次。同时,对小标的、涉民生案件实行首传必拘,把“执行是原则,不执行是例外”落到实处。对恶意躲债的被执行人,在电视台公开悬赏查找,让被执行曝光,无处藏匿,大大提高了小标的案件、涉民生案件的实际执结率。(吕德君 王东辉 通讯员 刘美佳)

[责任编辑:郭海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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