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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2/3以上业主同意可给老旧住宅楼增设电梯

2018-12-20    来源:中国网    

为解决老旧住宅楼出行难题,常德市从12月10日起,正式实施《常德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老旧住宅楼可根据办法,在报部门审批后,自筹费用加装电梯。

据省民政厅和老龄办统计,截至2017年底,湖南省60岁以上老人达到了1245.87万,占常住人口的比例达到18.16%,比全国高出0.86个百分点。其中常德市60岁以上的老人占常住人口的比例在湖南省最高,达到19.88%。目前,在人口老龄化社会背景下,老旧小区出行难,无疑是困扰各级政府一个难题,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也成了许多中老年住户一直期盼的“福音”。

《常德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规定,既有住宅小区在满足特种设备、城乡规划、建筑结构安全、消防安全、抗震安全等规范和标准后,经房屋所有部分面积占本栋(本单元)总面积三分之二及以上业主同意(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业主的同意),且达成书面协议的,即可依规定加装电梯。

在资金筹集和分摊方面,依据“谁受益,谁出资”原则,根据所住楼层、建筑面积等因素,由业主按照一定的分摊比例共同出资、自行筹集,具体分摊比例由出资的全体业主协商确定。业主可按相关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增设电梯个人分摊费用。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增设电梯费用的个人分摊金额。

市民可以在常德市规划局官方网站下载文件,详细了解《常德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通讯员 杨思近)

[责任编辑:熊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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