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至12月17日,安乡县委法治办对县直有关部门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情况进行督查通报。
督查组先后对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法院、县总工会、县林业局、县发改局等35个单位的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查中,督查组认真听取了各单位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工作汇报,仔细查阅了相关资料台账,并与迎检单位负责人就普法责任制落实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等问题进行了深入地交流。最后,将全县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其中人社局、检察院、公安局、交通局等10个单位“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整体较好,但也有部分单位存在着执法过程中普法未跟进、资料收集不完善、信息报送不及时等问题。
督查组在肯定县直各单位工作的同时,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紧密结合实际,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切实抓好普法工作;二是要健全机制,严格落实责任。要建立完善本行业的普法责任制,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查漏补缺,不断改进和丰富本行业的普法制度;三是要创新形式,提升工作实效。要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在普法理念、工作机制、阵地建设和方式方法上不断创新,打造本部门普法特色品牌,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普法覆盖面和影响力,更好地推动本部门普法责任制的落实。(通讯员 金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