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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高速交警海阳大队查处一起醉驾行为

2019-04-08    来源:中国网生活    

4月4日,烟台高速交警支队海阳大队就在高速上一起单方事故中查处了一名酒驾的司机。

4月4日清晨5时许,烟台高速交警支队海阳大队指挥中心接到一名司机报警称其在威青高速146km处刮蹭中央护栏,车辆爆胎不能移动,停在超车道上,说自己冷还不停催促民警尽快前往,由于高速公路车速较快,情况十分危险,大队民警接到报警后便火速赶往现场救援。

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该事故车辆左前轮爆胎,停在高速路超车道上。养护救援部门也随即赶到并摆放警示标志及锥筒,而后执勤民警将事故车辆驾驶员带到安全地带了解情况,该男子一开始声称由于自己看了几眼手机,没把握好方向,车辆驶入中央护栏路边沟导致左前轮爆胎。询问中,民警发现当事人说话有点含糊不清,有意与民警保持距离。根据多年执法办案经验,民警怀疑其酒后驾驶,便采用呼吸式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检测,当场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8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随后执勤民警将其带往大队违法处理室进一步了解情况。

回到大队后,执勤民警对该男子进行二次酒精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7mg/100ml,近乎达到醉驾标准。铁证如山,在证据面前,该男子向民警坦白自己是4月3日晚上陪客户喝的酒,第二天早上觉得酒劲儿散了才驱车上高速回家,谁知驾驶中看了几眼手机蹭上了护栏,实属不该。随后民警将其带往医院做血液检验,面对他的将是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如果经血液检验其酒精含量达到醉驾标准的80mg/100ml,其将面临的是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处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通讯员 李玉刚)

[责任编辑:石英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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